校内各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省纪委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两节”期间,是结合实际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时机。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两节”期间总结和部署工作的时机,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申和强调中央、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结合观看《欲之祸》、《忏悔录》两部电教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将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为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廉洁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赠送和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负担;不许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不许以任何借口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不准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公车迎亲、旅游、探亲以及接送子女入托、上学等公车私用行为。各单位走访慰问,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有效监督。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要按照中央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和省委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以人为本,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师生员工的呼声,多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校纪委、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纪委
山东师范大学监察室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