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其腐败行为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因此, 王仲案亦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贪腐路从一台电视机开始
王仲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76年2月起,他任广东海丰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81年8月调任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王仲参加工作几十年,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好事。但在改革开放初期,在经济大潮冲击下,他的人生发生了重大转折。
海丰县与港澳海上交通方便,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施行,同港澳的联系日益频繁,从港澳回乡探亲和申请去港澳的人也越来越多。
1979年秋,海丰县红草公社有位广播员申请去港,希望早日得到批准,这个广播员经人介绍认识了王仲。他多次上门拜访,认识了王仲的妻子陈巧兰和儿子王建成。搭上关系以后,这个广播员问陈巧兰:“家里有没有电视机?”陈巧兰说没有。广播员领会其意,便约王建成第二天到汕尾至海城公路的一个地方,捧了一台17英寸黑白电视机送到王仲家。王仲收下了电视,广播员的赴港探亲报告因此被提早获批;不久,海丰县一名教师送给王仲一台彩电和收录机,该教师一家5口去港的要求亦顺利获批。
缉私仓库成了王仲的藏宝山洞
1980年7月至8月间, 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的斗争正处于高峰期,被查获的走私货物在汕尾镇堆积如山。这时, 平时经常“养病”的王仲忽然神采奕奕,跑到汕尾镇“视察”。
王仲进入汕尾镇,犹如进入藏宝的山洞, 电视机、收录机、手表、布匹、衣服、家具、药品、烟、酒……各式各样的洋货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他钻入各个缉私货物仓库,想要什么就拿什么。
7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公安部门截获了一条走私船。王仲接到报告后, 连夜赶到现场,这里翻翻,那里看看,随后他挑选了一堆东西,用车满载而归。
汕尾镇的各个缉私物资仓库, 王仲一家可以开着小汽车自由进出, 随意挑选取走或压价购买他们需要的东西。
据查实,1980年7月和8月,仅王仲自己在汕尾镇拿的东西,就有手表180多块、收录机8台, 还有衣服、布料和其他贵重药物、杂物。
东窗事发
从1979年下半年开始至东窗事发,王仲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这在改革开放初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王仲的不法行为在海丰县影响恶劣:沿海猖獗一时的走私活动得不到有效制止,一批干部被腐蚀,一些党的基层组织瘫痪,一些缉私人员执法犯法、 监守自盗。海丰县一时成为远近闻名的私货市场, 甚至有人讥讽地将海丰喻为“远东的国际市场”。
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仲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18日, 汕头举行1.7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 会后将王仲押赴刑场, 执行枪决。王仲在走向刑场前对看护人员说:“你得记住,当了官千万不要贪。不属于你的东西,你就不要伸手, 伸手必被捉嘛!但愿我的错误能给国内当权的、当官的敲一个警钟吧。”
1982年4月, 邓小平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 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在这种背景下,王仲案就成为一个典型。此后, 各地初步揭发和处理了一批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严重犯罪案件,歪风邪气有所收敛。与此同时,经济秩序逐步恢复,为进一步改革开放打下了较好的制度和经济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