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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

zhanglx  zhanglx  2008-06-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鲁纪发[2008]15号文件部署,在全校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作品主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二)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见附件)。  

5、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三、作品分类

(一)影视类(含动漫)。  

(二)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  

(三)广播类。  

(四)漫画类。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评作品类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作为面向全校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与社会主义文明创建活动、与纪念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精心策划、创作,至少推荐二件作品于6月26日前报校纪委。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纪委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08年6月10日  

附件  

参评作品技术要求

一、参评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二、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作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参评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评单位负责。  

三、具体要求  

1、影视广告以DVD光盘(3份)和数码带(DVCpro)(1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数字带要有1分钟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影视广告时长不少于20秒,最长不超过2分钟。  

2、广播广告以CD光盘(3份)和数码带(DAT)(1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文字稿1份(B5纸打印)。  

3、平面类广告和漫画应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作品规格为A3。同时,附电子版1份。  

4、所有参评作品的光盘、数码带须注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