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精神,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经济发展的困难加大,我们面临着严峻考验。中央和省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就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全面部署。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形势,保持清醒头脑,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正确认识我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正视困难,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进取;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防微杜渐。
二、大力弘扬清廉风气,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廉洁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乱发奖金、津贴和实物;严禁赠送和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负担;不许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不许以任何借口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不准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各单位走访慰问,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措施,逐级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搞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担负起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以人为本,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师生员工的呼声,多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要加强节日起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校纪委、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纪委
山东师范大学监察室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