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学校“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及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抓好《实施办法》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领会好和贯彻好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及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要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兢兢业业抓好职责范围的事情,认真解决作风漂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问题。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活动。
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促使领导干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改革,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对人事管理、学术研究、科研经费等问题进行调研,修改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
1、继续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人事制度的改革,修改和完善职称评审、聘任办法和教职工违规处罚办法,加强对人才招聘工作的监督。
2、继续实施“阳光收费”工程,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收费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
3、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严明考试纪律,严格考场、考试、阅卷、统分、录取等环节的管理,综合治理招生考试环境,切实做到“六公开”和“六不做”,真正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校舍维修、大宗物资设备、药品、教材、图书采购等招标的监督。严格防止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私拿回扣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严格招投标项目的跟踪验收和审计。加强对校办产业和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不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监督,把好报销关口,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学校各项资金安全。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进行跟踪审计,防止科研经费使用中假公济私、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制度,严格对学历、文凭管理和学位授予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肃查处学术腐败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7、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继续推行对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的离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
五、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行政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六、切实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既要善于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支持和保护敢抓敢管、积极干事创业的干部。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特别是对署名、联名信件,反映损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信件,一定要调查核实,了解清楚,妥善解决,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基建工程、学生用品、教材、图书、药品采购等工作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以及招生、考试、收费、招标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建立案件查处“两报告一教育”制度。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推进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提高工作能力,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开展向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楷模王瑛学习活动,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积极参加省纪委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征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