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王氏家族是中国士绅乡贤的代表,自明代迁至峰县,立祠开宗,开枝散叶,富庶修德、乡贤辈出。其中的代表人物是清朝道光年间在湖南新田任知县、被后人誉为“一代廉吏”、编入国家《清史》的王鼎铭。王鼎铭(1772—1832年),字新之,峰县郭里集(今市中区西王庄镇)人。道光九年(1829年)秋,授湖南新田县知县。
在任期间,王鼎铭以“天理、国法、人情”的施政理念,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减轻税赋,外出从不鸣锣开道,食用自备,谢绝礼品和宴请。新田遭受旱灾,王鼎铭两次变卖家中田产,筹款赈灾。在新田为官三年,无冤假错案,成为深受百姓爱戴的地方官。即将出任山西潞安知府时,邻县发生骚乱,波及新田,王鼎铭挺身而出:“尔果与我新田有仇,当杀我,勿伤我百姓。”为保护百姓以身殉职。
王鼎铭的廉政精神,与王氏家族的家规家训息息相关。王氏家训自二世舜教公时发起,六世士楚公加以修改,七世鼎铭公充实完善。每逢祭祀等重大家族活动时,王氏族人齐诵家训,教化后人,齐家之风代代相传,奉献社会辈有贤人。正是在家训的熏陶下,王鼎铭从书香门第的子弟逐渐成长为一位勤政爱民、受人尊崇的廉吏——新田县知县。为了能让子孙后代遵家训传家风,一向注重勤廉爱民的他,在先辈前人家规的基础上写下“富不贪财,常恤孤贫;散金台上,二疏长存”的家训。在新田任上,给家人修书一封:“最是误人重浮财,且把福苗心田栽;莫教黍粟遮望眼,东去五里散金台”,以此劝诫妻儿变卖田产赈济百姓,充分体现了他舍小家、顾大家、行善济贫的为民精神。
持家俭
耕读继世,忠厚传家;莫逞豪强,莫斗机巧。五谷壮骨,莫贪膏腻;布衣暖身,何须绸缎。勤能补拙,俭能养性;若行奢靡,足可祸家。
【译文】农业是立身之本,读书为立命之本,二者不可废其一,家族才可以保持旺盛的活力,永远传续下去。不要依靠自己的权势而专横跋扈欺负人,也不要在待人接物之时耍心机,动歪心思。人吃五谷杂粮就可以强身壮体,不要因为口腹之欲贪图大鱼大肉,山珍海味。麻布衣服就可以为身体保暖,为什么还要追求什么绫罗绸缎呢?后天的勤奋可以弥补先天的不足,简朴的作风可以培育人良好的品性。一旦陷入穷奢极欲、追求享受的生活之中,必然会导致家破人亡的恶果。
为政廉
凡吾子孙,果然入宦;至正要义,在乎清廉。万勿妄行,如入深渊;一身正气,方可为官。贪欲一开,百邪纠缠;祸国殃民,辱没祖先。
【译文】所有王氏子孙,如果从政做了官,最根本、最要紧的事情在于保持清正廉洁。不要以为自己做了官就可以为所欲为,否则就如同陷入万丈深渊之中一样危险。只有始终保持一身正气的人,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好官。为官的人如果产生了贪欲,各种各样的“邪魔外道”就会来纠缠你,让你成为一个昏官、贪官,最后给国家带来灾难、让人民受到损害,辱没祖先的声望尊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