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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要点

zhanglx  zhanglx  2010-04-19

2010年是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2010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和人才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证,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建校60周年。

一、加强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一)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中层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或参观省警示教育基地等,用反面典型教育干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教育,使全体干部在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四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积极营造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校形成崇尚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协助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发扬“三大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着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以干部作风的改进促校风带学风。

(三)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综合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校园文化氛围。

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按照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制度,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一是认真梳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和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对《实施办法》和《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制度,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对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的决策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要在对学院落实党政联席会议情况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责任。

三是创新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会同组织部制定《山东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山东师范大学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等;建立完善任免中层干部征求纪委监察室意见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制度,建立定期党性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修订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和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定期情况通报制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办法》,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强化考核与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纪委全委会工作制度,完善纪委全委会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四是完善校内管理制度。协助有关单位制定《山东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师生员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山东师范大学教职工违纪处理暂行办法》,严肃纪律,规范管理,防止和纠正教职工的违纪失职行为;督促有关单位修订《山东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对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检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五是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按照省纪委要求,认真开展“信访监督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信访投诉处理制度,制定《信访举报工作规则》,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促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突出抓好对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重要工作安排的落实。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重要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二是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检查。按照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部署,适当时机,配合组织部开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检查。

三是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党内法规作出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深化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有关招生考试制度,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加强对出题、考试、录取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深化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仪器采购等的监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五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禁违规收费。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行为。下半年,财务处会同学生处对助学金发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充分发挥审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特别要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是加强效能监察。下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勤政廉政建设。

七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落实制度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是健全监督网络,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最有利的手段,也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重点查处基建(修缮)工程以及学生用品、图书药品、仪器设备等招投标和采购工作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严肃查处招投标中串标、泄标等案件;严肃查处收费中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既要善于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支持和保护敢抓敢管、积极干事创业的干部。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特别是对真实署名、联名信件,损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信件,一定要调查核实,了解清楚,妥善解决。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起责任。今年下半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将对高校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早动手,认真准备,确保取得好成绩。

纪委监察室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协助党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性,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要将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严格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积极参加教育部及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执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试行)》,落实纪委(监察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政策。建立兼职监察员队伍,扩大监督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网络。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纪委

山东师范大学监察室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