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根据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近日,学校党委、行政与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包括目标要求、中层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职责、责任追究三部分。中层干部承诺做“五个表率”即带头学习,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政策的表率;身体力行,做严于律己的表率;严格要求,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敢抓敢管,做严格管理的表率;遵纪守法,做接受监督的表率。
学校党委、行政与与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目前,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查找本单位和部门及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目标管理责任,自觉遵守廉政承诺,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