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省委要求,近日,学校纪委、监察室发布《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干部和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情况,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防范;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厉行节约。财务处、审计处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审核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室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