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商志晓主持召开党委常委2015年第21次会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唐波、向来生、钟读仁、王少华、初乐娟、王焕斌、张文新出席会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并就认真抓好《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研究了意见。
会议认为,《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集中加强学习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守党的纪律。要把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校内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尚纪律、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依纪依规履行职责,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