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驻学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与长清区纪委监委联合成立监督检查组,赴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长清校区,对“校园餐”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深入食堂就餐区、操作间、储藏间、洗消间等区域,现场督导食材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及配送等各环节落实情况,并细致查阅食堂账目明细、招标采购文件、食品留样记录、日常陪餐记录等资料。检查组还认真听取了学校关于落实食堂管理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食堂日常管理制度与具体举措,并就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守牢食品安全与纪律作风底线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驻学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将与驻地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协作,依托“室组地”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校园餐”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守护好师生“舌尖上的安全”。